主题:【每日话题11.07】道德沦丧,社会道德沦丧!让我们一起呼吁道德重建!(跟帖呼吁者奖励银币200大洋)

发表于2011-11-07
常被误读的经济学家
发表于2011-11-07
重读哈耶克系列
发表于2011-11-07
民主、法治与自由
发表于2011-11-07
私有财产、市场秩序与民主自由
发表于2011-11-07
也没有留下任何道德哲学和伦理学的专著。哈耶克自己在晚年也承认,他从未仔细研究过康德,“对康德的一手文献实在知之甚少”。
发表于2011-11-07
但是,这并不影响哈耶克这样的自我定位:“自休谟和康德之后,思想几无进展,从而我的分析将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他们停止的地方对他们的观点予以恢复。”
发表于2011-11-07
譬如,1961年12月6日,在纽约召开的第66届美国产业大会上所做的“自由企业的道德因素”的讲演中,哈耶克就提出了“道德和道德价值,只有在自由的环境里才会成长”这一判断。“人民和各社会阶层,只有在长期享有自由的情况下,才会有高尚的道德标准──这与他们所拥有的自由度成正比”。反过来,哈耶克也相信,道德在一个“伟大社会”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只有在自由的行动受着强有力的道德信念引导时,自由社会才会良好的运作”。如果(按照哈耶克的观点)把自由认作是在法治保障下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种私人领域的生存状态,那么哈耶克实际上是说,只有在法治社会之中,人们的道德情感才会得以展示和再造,社会的道德水准才会不断提高。
发表于2011-11-07
对于这一点,美国政治哲学家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在1968年曾说过一段颇具代表意义的话:“单纯的经济增长会使社会的经济、文化失去平衡,突然急剧增长的财富在无任何力量制约平衡的条件下,会把一切变为金钱能够购买的东西:瓦解制度、破坏法律、收买权力,最终导致整个社会的可购买化、金本位化,使社会的结构趋于崩溃和混乱。”
发表于2011-11-07
哈耶克的论辩逻辑是,在市场经济中,“经济活动为我们的目标提供着物质手段。同时,我们大多数的个人努力也是为别人的目标提供手段,以便让别人也为我们的目标提供手段。仅仅是因为我们能够自由地选择自己的手段,我们才能够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目标。由此可见:经济自由是一切其他自由不可或缺的条件,而自由企业制度既是个人自由的必要条件,也是这种自由的结果”。
发表于2011-11-07
按照上述推理逻辑,哈耶克得出结论说:“自由社会事实上不但是守法的社会,并且在现代也一直是以救助病弱和受压迫者为目标的一切伟大的人道主义运动的发祥地。另一方面,不自由的社会无一例外地会产生对法律的不敬、对苦难的冷漠,甚至是对恶人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