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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第六届“长安建筑大工匠”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于2021-11-23
各区县住建局、西咸新区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各建筑业企业:根据《西安市建筑行业传承和培育工匠精神的实施意见》(市建发〔2016〕83号)部署安排,为持续在建筑行业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加快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决定在全市建筑行业开展第六届“长安建筑大工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在西安市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市住建局建筑业处负责评选工作的筹划协调和评审命名工作,城建干校负责组织建筑工人技能竞赛和成绩评定工作,装饰中心、质安站、执法监察队负责配合城建干校开展竞赛工作,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建筑工人参加竞赛活动。二、评选内容通过技能竞赛和企业推荐的方式择优命名“长安建筑大工匠”,选树技能标杆,表彰行业先进,促进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三、申报条件按照《实施意见》中明确的具备敬业精神、具有工艺专长、掌握高超技艺、体现领军作用、做出突出贡献5个标准,坚持自下而上、公开公正、技能优先、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技能竞赛或评审命名,把建筑工人中的高技能人才选拔出来。已经命名为“长安建筑大工匠”的,不再参与本届评选活动。四、评选方式(一)技能竞赛。在各建筑企业认真筛选的基础上,城建干校适时组织建筑工人技能竞赛,分工种进行理论考试和实操比武,市住建局综合竞赛成绩分工种命名“长安建筑大工匠”。(二)评审命名。建筑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单位推荐、市住建局综合评审后,可直接命名为“长安建筑大工匠”。一是今年取得国家级或省市级“五一劳动奖章”的;二是在省市级的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取得省市级技术能手称号的;三是在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为领衔人或骨干成员,且创新成果(工法)丰硕的;四是身怀绝技绝招绝活的。五、评审命名申报材料(一)《“长安建筑大工匠”申报评审表》;(二)申报人事迹材料、相关获奖、参赛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单位推荐函。六、表彰奖励对评选出的高技能人才,授予“长安建筑大工匠”称号,颁发证书奖牌并予以奖励,适时在媒体和网站上通报,激励全行业学习先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七、报名时间和地址技能竞赛报名时间为11月19日至11月29日,拟定于12月初组织建筑工人技能竞赛,报名地址:西安市城乡建设干部学校(安东街110号),联系人:鱼浩、胡文宇,电话:82217056;评审命名报名时间为11月19日至11月29日,拟定于12月初组织推荐人选评审,报名地址: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3楼1306室,联系人:陈昶宇,电话:88668293。附件:1. nbsp2021年第六届“长安建筑大工匠”职业技能竞赛报名信息表2.“长安建筑大工匠”申报评审表3.“长安建筑大工匠”申报情况汇总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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