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程序!邻居们可以看看!
- 发表于2012-05-15
二、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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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 发表于2012-05-15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丰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丰。
- 发表于2012-05-15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白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市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业主委员会白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市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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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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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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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业主代表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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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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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一、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但使用超过1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