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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许建云律师我这还有一个关于房屋租赁的问题

发表于2006-03-23
我和别人签订的租房合同是10年,但是租金是一次交一年的,我是房东,他去年和前年都是拖了一个多月才交的租金,我可以以这个为依据解除租赁合同吗?我要是跟他解除租赁合同,我算违约吗?如果继续租给他,但是要提高租金算违约吗?
发表于2006-03-24
首先,你现在依据以前的违约情形来解除合同显然是不可以的。因为现在租赁人能正常交纳租金就不可以解除合同。

其次,如果对方没有违约的情形,或者你们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没有出现,你解除合同肯定是违约的。

第三,合同当中如果没有约定你可以增加租金,那你擅自增加租金是违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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