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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省为商品房划定10%利润红线引发关注 专家担忧或致虚报价格

发表于2012-10-24
省住建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城市划定区域分区域测算住房项目成本,合理利润率控制在10%左右。“限利令”一出,立刻引发关注,记者对市民、开发商和业内专家进行了调查采访,业内普遍认为该政策执行起来有难度,或导致开发商虚报成本和价格。
发表于2012-10-24

市民

“利润率是啥?我们只关心房价”

近日,陕西省住建厅和省物价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分区域测算住房项目成本、公布区域住房销售价格区间、控制房地产利润率在10%左右。超出价格区间的商品房将无法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也无法取得预售证。目的在于防止房价反弹,引导刚需人群理性购房。

针对新政,记者对一些购房者进行了采访。大多数购房市民表示对新出台楼市新政尚未知晓,对房地产的利润率也不甚了解,对于他们来说,商品房的市场价格才是他们关心的焦点。市民王先生对新政的思考比较深入,他说新政策的目的是好的,但执行起来还有很多的问题,能否防止房价反弹还要看具体的区间设置;目前一般的西安普通商品房住宅价格在6000元-8000元之间,但如果将售价区间设置在5000元-10000元之间,对于抑制房价实际作用不大。

发表于2012-10-24

开发商

成本可变因素太多测算有难度

采访中,不少开发商表示新政具体实施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城北雅荷四季城负责人段经理说,项目的开发建设,尤其是大体量楼盘需要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其间人力成本、物料成本都处于一个变动的过程,很难准确地测算出成本数据;而楼盘建设出于地平面的时候,就可完成预售证的申请批复,在此阶段准确测算成本几乎不可能,除非将来实施现房销售,成本利润控制才有可能实现。

10%的“红线”如何测算而得?《通知》中提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构成是由省住建厅会同省物价局明确的标准,未提及10%利润率的具体测算方法。大兴新区某项目负责人坦言,新政执行难度将很大,原因是房企可以在成本上报多项构成中做手脚。比如增加人头、增加采购、增加营销投入等。

发表于2012-10-24

业内专家

过分限制或导致虚报价格

省房地产研究会会长王圣学称,同一地段,不同开发商操作的项目成本构成往往不同;另外,有的项目拿地早地价便宜,有的项目拿地晚地价贵,这些也构成成本差异性。他说,商品房不同于保障房,保障房由于其土地是政府划拨,地价相对固定,所以政府可以对保障房的利润作出限制;但商品房操作起来非常有难度。

资深房地产从业人士徐从德认为,对利润率有限制,或将导致开发商虚报成本和价格。“开发商可以先订一个价格,备案了再说。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出台更多细则来保障政策的顺利实施。”

发表于2012-10-24
发表于2012-10-31
这个政策本身就是不现实的东西,有几个人会关注!
发表于2012-10-31
必定引起争议的话题
发表于2012-11-05

开发商又不傻

发表于2012-11-08
又是一个唬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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