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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七旬老人送患癌老伴沉江 协助自杀获刑4年

发表于2013-08-13

死亡一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如何死得其所是每个人关注的话题。今天看到的新闻,让人觉得悲痛,死亡,永远都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今年春节过后,叶婆婆便发现身体不适,浑身疼痛,开始是大便便血,进而发展到尿血症状。3月28日,70岁的老伴汪爹爹将她送往医院检查,被诊断为乙状结肠癌,癌细胞已经转移。医生同时告知,叶婆婆心脏不好,多项身体指标有明显手术禁忌。

清明节期间,躺在病床上的叶婆婆看了有关丧葬的报道,觉得“江葬”比较干净,跟老伴讲,她百年后一定要江葬。

知道无治愈的希望,4月10日,叶婆婆强烈要求出院。出院后,叶婆婆更是疼痛难忍,难以进食。汪爹爹因是三级残疾,照顾老伴显得很是吃力;3个孩子也都外出打工,不在身边。叶婆婆于是多次请求老伴,将自己沉入江水“江葬”。

4月14日上午8时许,汪卫国在叶爱珍的“指挥”下,开始整理衣物。汪卫国翻开衣柜和箱子,找出了叶爱珍舍不得穿的新衣服。“到了那边,也要铺床铺被子,再带一床新床单。”叶爱珍说。汪卫国找出一床新床单。汪卫国将叶爱珍搀扶下了床。但他实在没有能力将妻子抱上助动车。

这时,门口有一行人路过。汪卫国就请行人将老伴架上车。汪卫国驾着助动车,来到纱帽街江堤边。他用尽力气,一点一点将妻子挪到江边。

汪卫国将被子摊开,让妻子坐在被子中间。他将衣物行李等放在妻子怀里,将被子包裹起来,再扎紧被子四角。他连人带被子一起,将她推入江水里。因叶爱珍全身浮肿,一时沉不下去,随着江水漂流走了。汪卫国眼睁睁看着妻子随水漂流,沿着江堤追了几百米远,不忍离去。

这一幕恰好被江边的渔民看到,渔民随即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很快找到叶爱珍的尸体并打捞起来。经法医鉴定,叶爱珍为溺水死亡。

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了汪卫国。

汪家3个儿子对母亲的去世和父亲的行为,深感自责。他们认为自己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酿成了家庭悲剧,请求法院宽大处理,给他们一个为父亲尽孝的机会。汪卫国所属街道、社区居民也纷纷求情,希望法院要理解叶爱珍生前的意愿,“听取民意,让活着的老人安度晚年”。近日,法院判决,汪卫国犯有故意杀人罪,但情节轻微,判处有期徒刑4年。争议协助自杀,还是故意杀人?法庭上,汪卫国和家人对检方指控故意杀人罪,十分不解。“看到她那么痛,那么苦,我都恨不得替她去死,怎么会杀她?”汪卫国这样反问公诉人。他认为,妻子想死不成,他是帮助妻子自杀,解除病痛,“她在阴间就不痛了,她是支持我的。”当法官阐明故意杀人罪构成的要件时,这位不懂法的老人以死相逼:“你们要判我故意杀人我还不如死了!这把年纪了,怎么有脸见人?”休庭期间,法官召集了汪卫国所在的街道居委会干部群众、街坊邻居和办案民警等,召开听证会,商讨这个案子案情,如何说服老人接受犯罪的事实。各方意见很快反馈上来。他们都表示,汪卫国平时老实,与妻子关系也很好。两位老人都是一心为孩子着想,有了病痛不想拖累儿子们,舍不得花钱治病,又不懂法。参加听证会的人都认为,汪卫国是个法盲,不能让这个家庭再发生悲剧,应该孩子们多尽孝道,但法不容情,故意杀人的罪名无法推卸。

法院说服了老人后,认定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因老人对社会不再产生危害,加之身体残疾不宜收监,允许监外执行刑罚。

 

不知道大家看了之后,什么想法?

 

发表于2013-08-13

死亡太沉重了,单元老人不会被判重刑

发表于2013-08-13

这个话题 很沉重

发表于2013-08-14

看完真的很沉重

发表于2013-08-14

我能哭一会么

发表于2013-08-29

悲伤啊 太惨了

发表于2013-08-29

发表于2013-08-29

一生叹息

发表于2013-09-11

这个项目有没有什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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