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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给大家说说西安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有什么条件?

发表于2014-04-22

看最近论坛里网友对公积金的事问的比较多,所以查了一下资料给大家分享一下,首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一般需要单位出证明买房,拿购房合同原件和交款单、,结婚证,到房改积金室办理。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或者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等申请转移手续证明文件原件;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3.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且资金未结算前,可凭身份证和联名卡办理撤销申请。


发表于2014-04-22

占个沙发,欢迎大家看看

发表于2014-04-22

谢谢楼主帮大家答疑解难

发表于2014-04-22
不矫情,您好!您所发的帖子“给大家说说西安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有什么条件?”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4-22

楼主继续努力,发质量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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