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开车买菜被罚200元 仅装4样菜交警称其“违规载货”

发表于2012-12-11

开车买菜被罚,你相信么?

一辆面包车后只装了四样菜:“6斤山药、5斤姜、2只鸡、4斤菠菜”,竟被交警以“违规载货”为由罚款200元,这种事情,你相信么?

日前,一位山东沂源县网友在网上发帖,称自己开面包车出去买4样菜,然后放在车上拉回去,被交警部门罚了200元。

淄博交警沂源大队回应说,确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不规范,已责成有关领导带民警上门道歉,并撤销处罚。

载四样菜被罚200元

“这是非法载货么?”7日晚,网友“沂蒙大锅台”发帖说,当天他早上去菜市买了6斤山药、5斤姜、2只鸡加上4斤菠菜,放在面包车的后厢,没想到在一个十字路口处被协警拦下,罚了200元,“理由是面包车不能载货”。



从照片可以看出,这些东西堆在一辆红色小面包车的后厢里,甚至还不能把里面的空间填满。该网友对罚款充满疑惑:“我真不明白就这么点东西违反了什么规定,道路交通法规定的货物的定义是什么?我的车本来就是5座的,又没拆了座儿”。

与载货照同时发布的,还有一张“山东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处罚时间是7日8时30分,从违法行为代码10350可以看出,处罚理由正是认定为“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

回应:民警执法不规范

该网友的帖子发出后,很快引起热议。“楼主的车算是白买了”,一网友气愤地说,以后开车去接亲戚朋友说你是非法载客,上街买点东西说你非法载货,“还让不让楼主开车了”。

也有网友质疑,按规定客车是不允许带货的,“因为你面包车没有办理营运证,属于非法营运了,但问题是,你带的这几样东西算不算货呢?”网络检索显示,虽然的确有面包车违规改装后用做载货的,但类似“沂蒙大锅台”这样并未改装又被罚款的,也不在少数。

今年9月,在一家名为“找法”的法律咨询网站上,网友“aw 0905713”就曾表示,“前天儿子结婚到市里买菜回来途中被交警查下,说客货混装罚款200元扣2分”,并质疑“这样的处罚有规定吗?”

正当网友议论纷纷时,8日19时许,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沂源大队在其官方微博上说,“经调查确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不规范”。“沂源交警大队宣”还表示,除了执法不规范,还存在“引用处罚条款牵强的情况”。

该大队在微博中称,大队领导已带领民警上门赔礼道歉并撤销处罚,同时对当事民警作出了相应的处理。“沂蒙大锅台”也在随后的跟帖中确认了此事。

发表于2012-12-11

“6斤山药、5斤姜、2只鸡加上4斤菠菜”,四样菜放在面包车后排座椅的背后,所占空间远不到后排储物空间十分之一,任何人开车买菜都有可能会买这么多,但偏偏沂源县这位网友被民警堂而皇之地开了罚单。

按照正常思维,这位交警应该能很快地分辨出,沂源网友究竟是一位买菜的市民还是一位贩菜的菜贩子。如果沂源网友的车内满满当当塞满了菜,是否“违规载货”还有讨论的基础,但寥寥四样菜,谁都无法将市民联想为菜贩子,只能说,这位交警的执法思维太奇异,一件十分平常的买菜行为,居然能被他认定为“违法”。


也只有将市民买菜认定为“违法”,交警才能开出罚单,只是,在市民并没有违法的前提下,这张“罚单”也失去了“罚”的功效,变成了一种“创收”。这些年常传出交警路上查车违规开罚单的新闻,没想到,这罚单开到市民买菜的行列中来了,虽然只是个例,虽然不会起到示范作用,但买菜被罚还是有警醒作用,只是应该被警醒的不是买菜市民,而是那些挖空心思罚款的执法个人,别用拍脑门子的方式滥罚款。

在网上,不少网民把买菜被罚当笑话来看,可认真地看待此事,却有让人笑不出来的感觉,因为它实在太荒诞,愿我们的生活里,这样荒诞的事情能停止,并且永远别再发生。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