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意见共7条。其中包括对新申请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参照周边前期项目价格,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高、涨幅大且不接受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土地、规划、建设、销售等管理信息共享平台,严厉查处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变相涨价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8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意见共7条。其中包括对新申请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参照周边前期项目价格,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高、涨幅大且不接受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土地、规划、建设、销售等管理信息共享平台,严厉查处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变相涨价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