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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肖里·新居时代延期的赔偿,这个合理吗

发表于2012-07-03
今天从斑斑的帖子上看到关于延期交房的赔偿情况:2012年6月10日开始,到12月31日期间免收物业管理费用
我刚在网上找下相关赔偿的情况
对于在合同中已经约定的依据约定的支付标准计算,计算公式为:

逾期交房违约金
=已交付房款逾期交房的天数x约定的每日赔付违约金的比例

1、违约金按照双方约定计算;
2、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主张实际损失;
3、实际损失的计算可按照资金占用利息即已付购房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交房晚了半年的时间 补半年的物业费 这个合理吗?



发表于2012-07-03
有没有比较懂这个的人 给咱们说说
发表于2012-07-03

问题是还没有交房呢,没有办理交房手续,6月10日,只是让9号楼的业主们去看了一下房子,就再也没有音讯了!怎么能算是交房了呢?

发表于2012-07-04
引用:liujw66806688在2012-7-3 23:05:13写道:原帖

问题是还没有交房呢,没有办理交房手续,6月10日,只是让9号楼的业主们去看了一下房子,就再也没有音讯了!怎么能算是交房了呢?

 
 意思是现在还没有通知去接房?
发表于2012-07-04
引用:宇之名在2012-7-4 11:00:26写道:原帖
引用:liujw66806688在2012-7-3 23:05:13写道:原帖
问题是还没有交房呢,没有办理交房手续,6月10日,只是让9号楼的业主们去看了一下房子,就再也没有音讯了!怎么能算是交房了呢?
 意思是现在还没有通知去接房?
 
 通知6月10日接房了,可是大家去了,就让大家看了看,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记录,说是整改完了再次进行验收,可是快一个月了,一直都没有音讯,也不知道要干什么?
发表于2012-07-07

不合理

发表于2012-07-09
能过得过,保持平常心吧,最重要的是以后房子质量好
发表于2012-07-31
发表于2012-08-01
引用:宇之名在2012-07-03 11:05:10写道:原帖
今天从斑斑的帖子上看到关于延期交房的赔偿情况:2012年6月10日开始,到12月31日期间免收物业管理费用
我刚在网上找下相关赔偿的情况
对于在合同中已经约定的依据约定的支付标准计算,计算公式为:
逾期交房违约金=已交付房款x逾期交房的天数x约定的每日赔付违约金的比例
1、违约金按照双方约定计算;
2、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主张实际损失;
3、实际损失的计算可按照资金占用利息即已付购房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交房晚了半年的时间
补半年的物业费 这个合理吗?
 
 不合理,维权不能屈服。
发表于2012-08-01

得过且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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