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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为规避税费,签约后不及时过户,有什么风险?有经验的进

发表于2013-02-25

本人买了一套二手房,为了避免税费,在合同中约定暂不过户,等到一定年限之后在办理过户手续。那么,这种做法,有什么风险呢?

 

有木有交易过二手房的朋友们进来指点下

       

发表于2013-02-25
2.有部分当事人想出通过办理房屋买卖公证对卖方进行约束,认为只要办理了公证就万事大吉了。这种认识或想法也是不对的,公证并不是万能的,它同样也可以被撤销,因此就算公证了,但风险依然存在。
发表于2013-02-25
3.就算卖方比较守诚信的决定履行合同,但是如果在此期间卖方的债权人申请对该房屋进行查封,同样也会给买方带来很大的麻烦。
因此,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最好还是按照正规的程序进行,千万不要因为贪图一时的利益而因小失大。
发表于2013-02-25

还是谨慎点好,不能贪小啊

发表于2013-02-25

还是谨慎点好,不能贪小啊

发表于2013-02-25

还是谨慎点好,不能贪小啊

发表于2013-02-27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3-02-25 17:46:28写道:原帖
还是谨慎点好,不能贪小啊

 

发表于2013-02-27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3-02-25 17:46:28写道:原帖
还是谨慎点好,不能贪小啊

 

发表于2013-02-27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3-02-25 17:46:28写道:原帖
还是谨慎点好,不能贪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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