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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西安楼市现分期首付 存在钱房两空风险

发表于2012-04-05
今年来,随着国内多个城市的房地产序幕徐徐拉开,开发商们争相推出首付优惠活动,西安房产市场也不甘落后,分期首付已经悄然“露头”西安楼市。记者日前就此调查采访发现,西安虽然尚未出现大规模的广告宣传,但“两成首付”、“分期首付”等促销方式已在广告和实际的交易当中屡屡出现。
发表于2012-04-05

分期首付现象增多

日前,记者在西安楼市调查发现,不少楼盘推出了分期首付的购房优惠活动。如盛龙广场,近期推出首付2成,9万买两房,两年不月供活动。记者致电该售楼部,置业顾问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目前推出的低首付其实是“分期首付”,按照要求,他们的首付比例应为4成,但在活动期间,购房者可以先行支付2成,剩下的2成在年底正式签合同的时候再交,而这期间是不产生利息等其他费用的。两年不月供则是指购房者从购买时至开发商交房前均不用交月供,等待正式收房时再开始交。

发表于2012-04-05

购房者有喜有忧

开发商这种“你买房,我付钱”的销售模式,到底能否得到消费者的青睐呢?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发现确实有一些市民对于这种促销手段感兴趣,

认为买房的首付款毕竟不是小数目,虽然是分期首付,但能省一点是一点,毕竟压力会有所分担。

但也有市民就表示,这种看起来不错的“好事”也需要三思而后行。其中封女士的看法就颇具代表性,她说:“低首付并不是没有首付,而是由开发商垫付的,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但终归要给人家还的。我不想欠那么多债,并且还会影响今后几年的生活质量,到了最后还不是一样要弥补亏空?所以买房还是量力而行才好”。

发表于2012-04-05

分期首付有风险

陕西静远新言律师事务所的蒋钦红律师认为,分期首付其实就是开发商为了刺激市场而做的促销活动。表面上看,对购房者有利,而如果开发商及其指定企业并不具备合法的借贷资格,楼盘销售分期首付名不副实,则很可能会给购房者带来较大的金融信用风险。“在‘分期首付’的优惠活动中,开发商垫付一部分首付款,其实相当于购房者向开发商无息借用了这部分款项。”

蒋律师说,对于购房者而言,只要双方达成合议,按期返还,选择这种方式并非不可。但在此过程中,购房者还须谨慎注意几个问题:“首先要和开发商确认,先付的这一部分款项是房屋首付,是购房款的一部分,而并非‘定金’、‘预付款’等其他形式。”此外,如果开发商以参加了优惠为理由,故意推迟办理房屋相关手续的时间,则要警惕。最后蒋律师提醒市民:“无论是何种付款方式,都要办好按揭手续,并完成房屋的网签备案程序,以保证房子能顺利购买,避免出现‘钱房两空’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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