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选装修队装修,结果杯具了!

发表于2011-07-31

本应一个多月就该装修完的房子,两个多月了仍未完工,装修质量有问题,包工头也找不到了……市民姬女士本想重新装修房子,谁料却落了个有家不能住的局面,让她叫苦不迭。

7月25日下午,记者来到姬女士家中,看到屋内凌乱地摆着不少装修废料。姬女士介绍,她的这套房子比较老,想重新装修一下。“五一”期间,她去购买卫浴用品时,顺口问卫浴店老板是否认识装修队。卫浴店老板说,他家以及门市都是一个名叫刘某的人带队装修的。姬女士感觉卫浴店装修得还不错,于是向该老板要了刘某的电话,并很快与其取得了联系。

刘某看房后,简单做了一个预算,连工带料大约2万元。姬女士感觉价格还算合适,比找大装修公司便宜多了,便于5月8日和刘某签了装修合同。合同约定,6月20日至7月6日完成所有报价项目工作量,每推迟一天,刘某支付工程款2‰的违约金。

随后,姬女士按照合同约定,将家具等物品搬出,并支付了60%的工程款,他们一家人搬进了单位宿舍暂住。刘某带着装修队开始装修,然而一直到7月份,装修进度才过半。此时,刘某却通知姬女士再交7000元工程款。但姬女士和丈夫对装修质量进行检查时,却发现了不少问题:按照合同,应该安装6扇门,但只安了5扇;6个橱柜只做了5个,而且实用性极差;水、电线路的安装也没有达到要求……姬女士十分生气,便扣了800元,只支付了6200元,并要求刘某进行整改。7月10日,姬女士的丈夫禁不住刘某的反复要求,又把800元的工程款给了刘某。

不过,让姬女士想不到的是,两天后刘某再也不露面了,电话也打不通。姬女士让装修工人马某联系刘某,但马某称以后还要跟刘某打交道,不方便帮她与刘某联系。7月13日,姬女士有事外出,马某将所有装修工具运走。姬女士发现继续进行装修,现在仍未完工。

后来,姬女士咨询了业内人士,发现刘某提供的装修材料大部分都是廉价产品,但报价要高出近一倍。“我付给刘某19000元,后来买材料、请工人又花了2000多元,要完工还要花不少钱,算下来比请大装修公司费用还高,但质量却差远了!”姬女士气愤地说,她准备咨询律师,走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发表于2011-07-31
发表于2011-07-31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