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政府主持公道!
2009年2月14日,陕西中贸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履行任何合法程序,在与我们未能达成合法的拆迁协议(中贸有意与被拆迁户签无效协议。例:合同中的甲方不是合同法中要求的正规法人单位而是某某拆迁办、某某指挥部,合同章不是要求的公章而是财务专用章等)的前提下,公然在大庭广众之下雇用“打手”把不属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的西安市新西里11号楼(南稍门什字西北角)的“西安第一栋商品楼”违法强行拆除。造成多名80多岁老人及3户外籍人士(还未回国)等无家可归。
陕西中贸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这次拆迁过程中,违背国务院颁布的《物权法》和陕西省、西安市房屋拆迁的有关政策法规及市拆迁文件中规定的公平、公正、公开、合法的原则,既没有公开选定正规的房屋评估机构,也没有提供任何合法的房屋评估报告等合法拆迁手续,便将我们居住的商品房先是断水断电、撬门砸窗,迫使我们在无法正常生活,不得不暂时出去居住的情况下,粗暴的将楼房夷为平地。我们强烈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对陕西中贸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违法行为给予必要的法律制裁,惩治不法分子。偿还我们的房屋财产,对各住户首先给予合理妥善的安置。
以上情况恳请政府有关部门给予重视,我们将会根据事态发展,采取维护我们根本权益的正当行动!直到法律的尊严能够得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此致
敬礼
新西里11号楼1、2单元居民
2009年2月15日
200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