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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grdgdfg

发表于2010-07-06
我的父亲是侯爵,我排行第七,是侥幸长大叁个男孩当中最小的一个。身为老麽,根本无权继世袭父亲的采邑和头衔,所以未来前途一片茫然。纵然在富有的贵族家庭,年轻男孩如我之窘况者也并不稀奇;更何况我们家的财富老早已消耗殆尽。纵使大哥?格斯丁贵为父亲的真正继承人,在初初结婚时,拮 的他便花起太太的小小嫁妆了。 
发表于2010-07-06
我盼望能和野狼痛快打斗一场。村民说这群狼约有五头;我有枪;两条狗又口牙尖利,它们瞬间扑向狼,咬断狼脖子算得了什麽? 
发表于2010-07-06
我不知道这种对弈将持续多久,然而我已猜透它们的伎俩,这两匹狼将采推延战术,来消耗我的体力,这对它们已成为一种游戏了。 
发表于2010-07-06
我不敢说我已恢复理性,也不能确定心中所起伏的只不过思维而已;我渴望躺在雪地里,却不由自主提起脚步离开狼群 体走向马的身边。 
发表于2010-07-06
当我走到古堡大门,我想我已不复是黎斯特,而是撤撤底底另外一个人。摇摇晃晃进入大厅,狼扛在肩上, 体的馀温早已消失;一阵突来的火光猛然刺疼了我的眼睛。我已筋疲力尽,频临崩溃边缘。 
发表于2010-07-06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0-7-6 20:46:43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0-07-06
『你这个小杂种,你一个人怎麽可能杀死八头狼!』他的声调冷冽,脸上浮现丑陋的憎厌表情。 
发表于2010-07-06
大约一星期过去了。一则对死去的狗怀念稍减,一则认为自己已能忍受新狗为伴,我走到狗屋,另外带回两只已长大的小狗,它们慰我孤寂,夜里跟我睡在一起。 
发表于201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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