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两方面有突破后方可全国推广房产税
- 发表于2012-05-15
房产税属于直接税,而且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直接税,是指向老百姓个人直接征收的税种,在我国的思维中,这是天大的事情。我国税收结构的一个特点是,70%以上是流转税,90%以上是企业税,至少在目前,我们的惯性思维很难适应这种个人缴纳的税种。如果政府要少收一些间接税,多收一些直接税,就会在社会上引起极大的反弹,所以房产税这种直接税征收难度是大的,一方面纳税人要有个适应过程,另一方面政府的管理方式也有个适应过程,这两方面都仍需有所突破,才能进一步在全国范围推广。
- 发表于2012-05-15
房产税的试点,并不仅仅是和房地产业发展相关,而且为中国税收制度的结构调整闯出一条新路来。因为只有有了直接税,才有可能降低间接税比例,发展直接税、降低间接税的过程中,才有可能扭转中国的税制结构,使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下来。只有企业的负担降下来了,居民个人分担一部分税收了,包括服务业在内的中国经济才有可能获得更快的提升。
- 发表于2012-05-15
日报:上海在“营改增”试点过程中,也有部分企业反映税负“不增反减”等问题,你认为试点方案是否还有需要改进的空间?
高培勇:上海目前正在进行的“营改增”试点,从总体上来说,这将是趋势。我们的税收制度是制造业征收税,服务业征收营业税,两个税种比肩而行,总会有摩擦和不一致,既然在性质上都属于商品和服务的流通,应该征收同样的税种,这在大方向上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我们实行这种差别税收待遇的税收管理格局已经太久了,形成了惯性。
- 发表于2012-05-15
此外,我们已经习惯了“区别对待”,服务业和制造业享受同等待遇可能又不适应了,也会遭遇很多困难。但上海既然是改革的“领头羊”,为全国的改革铺路搭桥,遇到困难就要“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绝对不能说遇到问题,就让改革陷于停顿。因为房产税和“营改增”这两项税收制度改革,对于整个财税体制的重构,甚至对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都具有打基础的意义,我们希望上海能够坚持不懈地走下去。
- 发表于2012-05-15
日报:目前关于个税综合计征的问题,观点也不尽一致,有观点说技术上存在难题,你怎么看待?
高培勇:个税的综合计征问题,涉及三个层面,决心、共识、技术。当然,表面是技术问题,实际上还是共识和决心,这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现在宣传有个误区,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在“隐性”缴税,应该要让百姓知道,目前自己缴的税,并不限于个人所得税,我们不肯或者潜意识中不肯告诉他,喝一瓶水要交多少税,买一包烟含有多少税。我们其实也可以做到这一点,比如说把间接税透明化,买任何一件东西都把税价分别单列,让老百姓面对这个现实,有助于达成共识。
- 发表于2012-05-15
税收增速下滑不会超过“底线”
日报:今年一季度,我国税收增幅10.3%,同比下降22.1%,达到三年来最低水平。你认为主体税种增速大幅回落的情况是否还将持续?对上半年税收趋势和经济形势如何判断?
高培勇: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只是增速下降,并非负增长。很多人理解为增速下降就是负增长,税收收入的增长比例计划上是8%,当我们看到10%的时候,不能认为天塌下来了。
但是,税收增速下降,我认为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反应,一方面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到了增速放缓的时候,要进行结构性调整。另一方面,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必然制约经济发展进程,两股力量合二为一,就是经济增长势必要下滑,税收增长也随之下滑。
至于今后,今年第二季度和全年税收的增长态势,还取决于经济的恢复发展进程。我对中国经济恢复发展前景持乐观态度,经济会下滑,增速会放缓,但是我觉得会有一个“底线”,这个“底线”就是2008年末至2009年初,也是全球经济最困难的时候。如果到了这个“底线”之下,会有一个W曲线的波动,如果没有则意味着,它还是复苏轨道上的震荡前行。这并不是人为设定的“底线”,历史经验就是如此。
高培勇在上述论坛期间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经济结构的转型,必须进行税制结构调整,但是目前做不到这一点的时候,我认为,个人所得税改革也必须破题,事实上,现在已经能听到改革的呼声和压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