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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希望物业能够管理好车位 提高车位使用率

发表于2014-03-06

经过漫长的等待,小区车库终于交了,最近群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出租车位,价位从三四百到七八百都有,比较混乱,希望物业能把这一块管起来,比如让要出租的业主到物业登记,由物业统一价格出租,或者把售楼部门口的告示帖开放给业主们帖广告,地上地下车位从源头做好管理,小区以后才能更整洁,更有秩序。

 

附上车位管理办法

 

小区车辆管理办法(讨论稿) 

 

为规范小区车辆停放秩序,维护车辆停放人和服务管理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车辆进出小区管理  

 

第一条 建立汽车停车卡制度。凡居住在小区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凭借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及汽车行驶证(上述各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经核实同意后,统一发放《小区机动车辆停车卡》,A卡为地下车库,B卡为地上停车位。  

 

第二条 汽车一律凭《停车卡》刷卡进出小区。  

 

第三条 临时来访的车辆,必须向管理人员说明被访业主的地址、姓名、进入小区时间、指定停车位置,由管理人员登记核实后方可准许进入,并在指定的停车位临时停车。临时车位已满时,不再允许临时车辆进入。  

 

第四条 本小区23:00时——次日5:00时禁止出租车进入(除本小区业主的出租车,并符合条件,已分发《停车卡》的)。如遇有行动不便(老幼病残)人员乘车,或有大件随身物品,或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下,乘坐出租车的业主或来访者,在向保安人员说明业主(或被访者)的地址、姓名,经管理员登记核实后方准许进入,但出租车不得长时间在小区滞留。  

 

第五条 送货、提货及搬家车辆进入小区内,须提前与小区物业管理处(或管理人员)联系,并在指定区域停放,装卸完毕应立即驶出小区。驶出小区的车辆携有大件物品时,应主动配合管理人员询问。遇到情况可疑的人员和物品,可将物品滞留,请业主本人到场说明情况后放行。  

 

第六条 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有毒以及各种腐蚀性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或业主)自行负责。  

 

第七条 禁止外来1.25吨(含)以上货车或10座(含)以上客车进入小区(垃圾清运车除外)。遇业主搬家或运送大件物品,在向管理人员说明业主的地址、姓名,经管理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其它特殊情况,经小区物业管理处同意方可进入。  

 

第八条 租凭小区内房屋的主户,原则不得购卖车库及在地上停车位不足下不得办理停车卡。 

 

第九条 特种车辆(因执行公务进入小区外),参照来访车辆执行。

 

第十条 严禁货车在19:00-次日8:00、12:00-14:00两个时间段内进入小区装卸货物。购有货车的业主,如确需进入小区停泊,应按指定地点停放,以免影响小区内业主的正常休息。 严禁临时车停在20:00—次日7:00进入小区内。 

 

第二章 机动车行驶管理  

 

第十一条 所有进入本小区的车辆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机动车在小区内行驶禁鸣喇叭,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低速并遵循行人优先的原则。 

 

第十二条 禁止在小区内进行机动车辆的教练。 

 

第三章 停车泊位管理  

 

第十三条 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签订《停车泊位租用协议》。

 

小区泊位收费标准为: 

 

一) 地上停车位: 1.25吨(含)以上车辆500元/月/辆,小轿车300元/月/辆,1.25吨以下其他车辆150元/月/辆,临时停车2小时内3元/辆,超过2小时按4元/小时/辆,符合本《办法》第一章第八条的车辆收取350元/月/辆。以上收费标准不含保管责任。 

 

二) 地下停车位:

地下停车位仅对业主施行使用权转让及租赁。有地下车库使用权的业主需每车交付150元/月/辆。 地下车库执行安全管理细则,有对车辆进行保管的责任。 

 

第十四条 地面车位一般按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先后顺序和业主的住址就近进行分配,特殊情况下可采取统筹抽签的分配方法。  

 

第十五条 在停车泊位紧张的情况下,有车的业主分配最高限额为一个泊位,有汽车库的业主原则上不参与分配地面停车泊位。 

 

第四章 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六条 进入小区范围的车辆,必须服从车辆管理小组成员对车辆分类停放等秩序的管理。对小区绿化、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车辆,将责令车主负责赔偿损失或恢复原状。是本小区业主违规由业主缴纳;来访者违规,由来访者缴纳,来访者拒缴,由被访业主缴纳。  

 

第十七条 为确保广大业主的利益及缓解停车泊位紧张的状况,公车可以停在规定泊位内,车位费高于一般车辆。  

 

第十八条 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或划线的泊位内停放,严禁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绿化带、楼道通道上停放车辆。  

 

第十九条 停放在小区地上的车辆,车主应随时锁好车辆门、窗。如发生车辆和物品失窃、损坏,以及由于车辆引起的一切事故,均由车主自行负责。

 

第二十条 严禁车辆在小区内占道进行洗车、修车、清扫车上杂物,影响交通、污染环境。  

 

第二十一条 小区中心广场是小区居民休闲、健身、娱乐的场所,严禁机动车辆进出和停放。 

 

第二十二条 停放车辆,应自觉停放在自己的车位内,占用别人车位后果自负。保持车辆前后左右的距离以防撞碰,自觉在规定的车位内整齐停放并确保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的通行。 

 

第二十三条 有汽车库的业主,机动车应当停入库内。 第五章 违反规定行为处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的车辆,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劝阻及纠正,对于不听劝阻的车辆,管理人员或物业管理处将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纠正。 

 

第二十五条 车辆严禁在小区内乱停乱放,对于违反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的车辆,车辆管理人员有权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予以纠正,纠正过程中造成的车辆损失及费用由车主负责。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凡进出本小区的机动车必须遵守本《办法》。物业管理处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大胆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业主在申请办理本小区机动车停车卡(停车泊位证)时,应认真学习本《办法》,并签署停车协议,承诺自觉遵守本规定,如违反本规定,愿意按规定接受处理。  

 

第二十八条 全体业主应共同维护本《办法》,并教育来访者遵守本《办法》,切实尊重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小区内任何业主都有劝阻、投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条 本《办法》未及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物业管理处负责实施。在试行过程中,业主如对本《办法》有意见或建议,可以书面或以电话的形式向业主委员会或向管理人员反映,并做好记录。

发表于2014-03-06

支持楼主,二期车位已经交了,物业应该拿出相应的措施把小区里的停车情况规范一下

发表于2014-03-06

最近你好多人出租车位呢,二期车位不是返租吗?返租的车位应该是物业统一管理的嘛

发表于2014-03-06

支持,现在有车也有车位,该管管了

发表于2014-03-06

那现在能办停车月卡了吗?比较关心这个问题啊

发表于2014-03-06
憨豆特工一枚,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希望物业能够管理好车位 提高车位使用率”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3-06
憨豆特工一枚,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希望物业能够管理好车位 提高车位使用率”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3-06
强烈支持规范停车
发表于2014-03-19

因该禁止出租车进入小区

发表于2014-03-27

不要再进拉土车我就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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