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玫瑰坊不合理的两项。(个人意见)<

发表于2007-05-04
[B]希望大家多多联系,更好的维护我们的利益。听物业的人说装修时还要收装修垃圾费还有收房时开发商要代收大修基金,我个人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因为:1.我们拿到钥匙后每月所缴纳的物业费已经包括垃圾费这一项了,没有理由再次收取垃圾费。2.大修基金是在房屋过户时向当地房地局缴纳的,开发商或者任何其他机构都没有权利代收的。所以我认为这两项不太合理。
[/B]
发表于2007-05-29
发表于2007-05-31
发表于2007-07-04
顶!!好帖子顶上来!!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