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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的明天由谁照亮???

发表于2006-11-16
我的明天由谁照亮?
    西安楼市在经历了“金九银十”后,十一月进入了年末“抢钱”阶段。几个大体量的盘子在本月纷纷争相出世,作为一个迁烦的人我不想说盘子的品牌\质量如何,只是单从广告宣传来说略有微词。
  
“精彩用词” 揪心的话   
    昨天看到XX明天的广告,这个广告作为XX开盘前的系列推广应该说还是不错的。但是它用词不当,打出“XX明天的辉煌将你照亮”让人心中颇感不爽,小时候总说党的光辉将什么什么照亮,说句玩笑话,难道XX明天可以成为大家的领路人。一个企业的成功可以展示他的辉煌,但“XX明天的辉煌将你照亮”是为了告诉你的业主住在你的楼盘中是沾了你的光么?还是让业主知道能住进XX明天是你们的福分?或许广告设计忽视了业主的感情,但作为一个知名的大公司在审批广告创意的时候的马虎,是这个企业一向的做事风格么?
    看似大气的用词,我担心不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反而会增加大部分业主的抵触情绪。要知道,客户才是一个企业辉煌的基础,难道我们在站到巨人的肩膀的时候可以忘乎所以的大喊“老子将你照亮”?
    由于报广篇幅极小,因此广告文案必须简洁、精确并具有撞击力,要一下子说到人们心里去,引起人们的共鸣。但这些不是让一个企业能够语不惊人势不休的前提。精彩的文案是应该说到了客户心里去,引起共鸣并且使他们觉得回味无穷。北宋宰相张继有这样一首五言绝句:“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襟,遍体罗绮者,不是养蚕人。”这简单的二十个字道出了一个乡下养蚕女的辛酸和当时的社会现状,同时也表达了对普通老百姓所寄予的真切同情及其悲天悯人的真情实感。

品质承诺 信誉保证的背后
    现在无论是发展商或者是代理商,都有可能直接请广告公司作售楼广告,有的广告公司往往从广告的效应出发,不考虑房地产广告的实际后果。广告公司通过电视、报纸、杂志或其他各种宣传媒体,在广告中极有诱惑力地大肆渲染,使许多购房者误入歧途。
    作为购房者,特别是期房的购买者。不可能像在商店里买东西一样看到实际商品再买,大都是凭宣传去认购房子。售房广告的宣传或是承诺,诱导他们作出购买的选择,一旦他们付了楼价款,等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时他们会发现,实际情况与当初的售楼广告或介绍材料相距甚远。出现这种情况时,购房人找发展商询问原因,发展商会将责任推到代理商身上或广告公司身上。也有的发展商或代理商会解释说广告只不过是宣传而已。而且现在的开发商也多聪明的将最终解释权归到自己手上以防万一。根据我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发布虚假广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贪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不管虚假广告来自哪一条渠道,最终发展商都要负法律责任,因为发展商有责任、有义务对所有广告最后把关,所有的受到虚假广告欺骗的购房人最终都可以把责任归到发展商身上。

    商品经济时代,为产品做一个良好的推广也是一个非常好的手段,但是,各位开发商大佬一定不要忘记,广告也是一种文化产物,并不是拿钱做了就能有效果的,首先还是把项目做好,把市场信誉树立起来,然后找到最合适自己的媒体,做最精细的策划,最艺术的演绎,最客观的宣传,那么,楼盘的热销也是迟早的事情吧。
发表于2006-11-16
发表于2006-11-16
楼主~~放弃吧~~开发商都是压榨业主才能赚钱的,你的明天就是靠别人照亮的!
发表于2006-11-16
KFS就是这样,反正吹牛又不上税。利君利君使劲吹,吹倒房屋发大水!
发表于2006-11-16
利君玩弄业主也不是第一次了,现在有钱就是爷!人家是强势啊!
发表于2006-11-16
拍什么砖啊! 有钱就买房,没钱别戴着!
发表于2006-11-16
现在大家都不用上班啊~~
利君的广告我看行~~~
利君谁用谁知道~~~
利君~~挺好~~~~~
怎么又住我家啊~~~~ 唉~~ 我那利君的房子 又在忽悠我了~~~
发表于2006-11-16
楼主的原创文章不错,精华奖励了,送出银币100
发表于2006-11-16
利君惹谁了?你们都这样?
看不惯人家赚钱啊!
不过楼主说的是
广告是应该注意表达
发表于2006-11-16
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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