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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发放固定利率房贷意味什么?

发表于2005-09-12
2005年8月15日,央行发布了《2004年房地产金融报告》,引起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等相关各方的强烈关注。报告提及,可以考虑允许商业银行发放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使商业银行的贷款收益可以与资金成本匹配。 


如果发放固定利率房贷,它将对市场各方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首先,从贷款者的角度出发,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可能因此而增加。利率风险是因市场利率变动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固定收入资产由于它们的收入流的固定性而容易受到利率风险的威胁。如果商业银行发放固定利率的住房贷款,一旦市场利率升高,这部分贷款资产的市场价值将会下降。 


美国的固定利率住房贷款在上个世纪70年代遇到巨大问题,正是由于商业放贷机构面临通胀走高和利率走高的影响而引发的。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于利率风险的管理尚未成熟,如果推出固定利率住房贷款将给各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带来巨大挑战。或许这是一种促进我国商业银行改善利率风险管理的“压力疗法”,央行的初衷也许就在于此,不过后效如何,还得拭目以待。 


其次,在我国,长期利率的长久缺失是影响我国无法建立合理的利率期限结构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住房贷款的期限一般较长,如果能够推出固定利率的住房贷款,这个固定利率会很自然地成为长期利率的一个重要参考变量。如果这个利率的产品能够在二级市场自由地流动,经受市场的检验,则完全可以形成一个理性的长期利率。那么,在我国,这个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是否存在呢?答案是肯定的。 


今年3月,央行就宣布建行成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试点银行,这标志着我国住房贷款二级市场的建立已经进入操作层面。联系这一点,不难发现,固定利率住房贷款产品的推出,将通过二级市场的充分流动和检验,从而产生一个合理的长期利率标准,进而确定我国资本市场的利率期限结构。而合理的利率期限结构的建立,无疑将成为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里程碑式的事件。当然,从现在来说,这似乎还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但是,我们毕竟看到了利率市场化的一个可操作的信号。 


在央行报告出台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就有工行和光大银行两家商业银行被报道正在准备申请推出固定利率贷款产品。根据相关报道,两家银行均处于准备阶段,而且非常有意思的是二者关于固定利率产品的期限不约而同地定位于5年。这与现行的住房抵押贷款少则10年、多则30年的情况相去甚远。  


商业银行在这方面表现出来的谨小慎微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其一,我国商业银行对于利率风险的管理技术还不成熟,尤其是对于远期利率的风险管理能力还有待大幅提高。在我国远期利率不明朗的前提下,银行推出较短期限的固定利率贷款,是综合考虑自身的风险定价能力和管理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折中结果。其二,利率风险分散的金融工具欠缺,成为长期限固定利率贷款产品推出的一大拦路虎。这一点,实际上在央行报告中得到了某种程度的证实,即央行建议争取早日推出利率互换、利率期权、互换期权等利率衍生产品。最后,固定利率贷款虽然在加息周期内对银行客户有利,但是能够接受长期限(20年、30年)固定利率贷款产品的客户数量是否构成相当规模,在银行看来仍然是一个未知数。因此,为保证品种推出的成功,商业银行选择5年期作为“试点”,不失为明智之举。 (作者为上海五合智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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