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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人大通过烟花禁改限条例 燃放时间地点确定

发表于2005-09-12
今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今年春节,北京市民将可以在烟花爆竹声中除旧迎新。
 

记者注意到,与草案修改稿相比,表决稿最大的变化是调整了燃放时间,规定将每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延长到凌晨零点,每天增加了一个小时。


据了解,改动是根据代表委员的二审意见做出的。如“破五”那天,如果燃放时间还是限制在23点的话,与民间燃放放烟花爆竹的习俗相违的情况。


另外,对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给予奖励、携带烟花爆竹定、对销售单位的安全要求,表决稿也做了相应调整,本网将随后全文发布表决通过的规定《规定》。


新闻提示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地点


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二十四时,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五环路以外地区,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国家、本市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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