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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丽景华都的业主们团结起来维护业主权益

发表于2005-11-01
丽景华都的业主们我们该团结起来维护权益,开发商承诺2005年10月31日交房,却无故推延2个月,没有任何形式的道歉,如果依照合同赔偿条款显然对开发商有利,明显有失公允,我们业主应该团结起来,对我们自己的权益负起责任,共同斗争!
发表于2005-12-20
丽影华都的业主们:我们大家应该互通一下嘛!团结就是力量,我的qq是42938477
发表于2006-01-05
在2005年12月31日的房屋交接过程中,开发商没有提供正规的房屋验收合格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材料。按照购房合同11页中第十一条的约定“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有出卖人承担”,我们10余位业主没有办理交接手续,希望也有此类情况的业主相互积极联系,共同维护我们的利益。
    我的QQ:282646225
发表于2006-01-05
我的QQ 282646225
发表于2006-04-04
还有啥说的,退房呗,这些东西都没有还想卖房。
发表于2006-07-28
我也是业主,怎么没听说过这件事
访问这个网站吧,这里人比较多
why.soier.net
发表于2006-08-05
祝楼主快乐,大家一齐讨论
发表于2006-09-22
[地辐热地板有裂缝正常吗[/size]
发表于2006-12-25
我也是新业主  我正打算年底装修呢 可是我在签物业管理合同的时候 看上面写着 电梯正常运行是在早6:30-晚12:00  那我一旦零点以后回来 难道要爬楼梯吗? 虽然物业上的人都说电梯是24小时运行 可要是哪天真不走了  我那白纸黑字可签了合同啊  跟谁讲理去? 热心的广大群众们  你们在签合同的时候没看见吗? 我现在可担心了
发表于2007-04-14
这个还不错,好帖子,大家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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