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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发起组建成立(宏林名苑)业主委员会的倡议书

发表于2010-03-22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为方便广大业主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在此呼吁广大业主签名发起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请广大业主在2010年4月15日前自愿报名参与筹备组工作。联系qq群:11114164。邮箱:javalorg@hotmail.com。
发表于2012-04-06
每一天都是美好的一天
发表于2012-04-06
发表于2012-04-06
每一天都是美好的一天
发表于2012-04-06
我来看看
发表于2012-04-09
谢谢共享
发表于2012-04-09
楼主辛苦
发表于2012-04-09
看着还是挺不错的
发表于2012-04-09
我来看看
发表于2012-04-09
真的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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