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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团结起来,拒绝缴纳多余的5%

发表于2008-04-02
近百户业主的实测面积退款被开发商强行扣除
现在有68户业主的实测面积退款被开发商强行扣除,原因是开发商06年替业主代收的经济适用房差价款没有及时交到西安市房管局的帐户上,面对这样不负责任的开发商,我们该怎么样. 

紧急通知 遇到这样的开发商,你生气吗?为广大购房者代收代交经济适用房差价款,没有按期将代收的款及时交到房管局帐上,开发商自己造成损失确让业主来弥补,合理吗?公平吗?简直太黑了,自己交不上去,早就让业主自己去交算了,为什么要代收代交啊? 

早上接到珠江打的电话,我的差价款交了快一年了(去年12月中旬珠江代收的,) 又让补交5%。
我接到电话后,就给杨总打电话了,杨总说要问下公司具体情况. 
下午我去了西大街的西安市房屋管理局大楼7楼709西安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我他们经济适用房交纳差价款比率10%和15%的界定标准是,不管是业主自行交纳还是开发商代收代交凡是07年1月1日前差价款到他们帐上的都是10%,07年1月1日后到帐的都是15% 

9 W- K& q2 V2 A7 n下楼后,我给杨总又打了电话,问落实的如何,杨总说他们当时代收大家钱时,拿的那个文件的复印件给大家看了,就是那样的,等杨总说完,我告诉杨总我就在房管局楼下,刚才房管局人员和你说的不一样,杨总又说他们当时交了,人家房管局不收,不收总是有原因的吧,要么珠江把钱押在自己那里挪用,晚交了耽误了,要么还有其他原因.但是我们将近100名业主06年10月,11月,12月都被他们代收,并且开了收据,都是07年1月1日以前交给珠江的,他们完全有时间在07年1月1日到房管局帐上,现在快1年了,通知我们再补交,我们这些业主不会背黑锅交这个钱的,现在开发商怎么这么黑,自己造成的损失让业主承担  希望80多户业主团结起来拒交

听很多珠江新城一期和二期的业主说,现在开发商自从出了这个事后,关于差价款的事都推给业主自行去交纳,但是现在的问题是,西安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一听到是珠江新城来交差价款,不管是公司名义还是个人名义,都不予办理,答复是先把房价搞清楚去,意思是珠江新城经济适用房价格高,又加上是精装修的价格,价格无法确认,这中间还加杂着最初西安市经济适用房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是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建委)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后来中途西安市经济适用房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变更移交给了西安市房屋管理局经济适用房管理办公室. 

现在不管开发商是否只是给前面的庙烧了香,而没有给后面的庙烧香,造成这个局面.还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局部利益在做怪,出了问题总得有个解决的方案,不能置业主的利益而不管,希望开发商能就这个问题负责任些,这些业主能选择购买你的住宅本身就是信任你...... 
, 愿这个社会受人尊敬负责任的企业越来越多,社会越来越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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