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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土部严控土地使用 7类违规行为将遭“严打”

发表于2006-07-12
昨天,国土部下发了“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通知中要求各地要确保房地产调控的土地政策落到实处,优先保证中低价位 、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 ,供地计划要向社会公布。 

通知要求,各地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房地产开发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合理确定宗地面积。各地要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科学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规模和结构,优先保证中低价位 、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供地计划要向社会公布。 

开发商7类违规行为将遭“严打” 

北京市建委昨天下发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房产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开发商不按期开盘、囤房等7 类违规行为将被列入整治重点,对购房者造成危害的开发企业其新的市场准入和经营行为将受到限制或禁止。 

市建委表示 ,本市6月至9月将开展专项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开发商不按期开盘,虚报销售进度、倒卖房号等7种违规行为。对于开发企业违规行为经查实15日内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项目,主管部门可视其情节做出公示违规行为,将其楼盘所有未售房屋在交易网或有关媒体按每套房屋公布签约价格、签约条款进行公开销售,对该企业新项目的预售许可、网上签约手续进行限制至少一个月等处罚。市开发办将对违规开发企业新项目立项予以限制; 招投标、施工、质量管理部门将对违规企业办理招投标、开工和竣工备案手续予以限制;建筑业处和租赁处将对违规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企业资质评定和升级进行限制。 

严查的7种行为 1.不按期开盘,无理拒绝消费者的购房要求,未按规定公布开盘进度和价格; 2.虚报销售进度,向消费者公布与交易网公示楼盘状态不符的销售情况; 3.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诚意金、发放购房卡、排队放号、内部认购等形式收取购房者定金(订金)或预付款; 4.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后,未按规定进行网上认购、网上签约;进行内部认购、私下签订协议,诱骗消费者争购; 5.连续订立撤销认购书或签订虚假合同; 6.倒卖房号,购买多套房屋后退房或退订; 7.《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本市商品房交易市场动态监管的通知》规定的其它违规行为。
发表于200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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