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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必读之交付篇(4)——不能擅自变更但可合法变更的规划设计

发表于2004-07-01
(2003-11-3 11:27:10) 

    对于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法律、法规已经规定得很明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
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
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
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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