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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陕西森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如此做法合理吗?(都市朝阳)

发表于2004-10-26
和平门外长胜街“都市朝阳”的开发商违规运作
1、  “都市朝阳”的开发商[colo(陕西森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color]把楼内部还正在施工,天然气压根没有安装、整幢楼还没有竣工,也没有经建设质检部门验收,将无《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房子强行逼迫业主们于10月20日——11月16日期间接受。
2.     按〈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应在2004年10月20日之前,所有相关的配套设施,包括天然气在内,都应在2004年10月20日前交验合格。“都市朝阳”的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还拒绝按〈合同〉约定,向业主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都市朝阳”的开发商如此明目张胆地违背法律法规、违背〈合同〉约定,是在欺负我们这些善良的业主们,“都市朝阳”的业主们,你们敢接受这没有(合格证)的房子吗?对这样不平等的条约你们愿意接受吗?业主们团结起来,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200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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