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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看看万科府的宣传是否落实到位

发表于2015-11-29
我购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的高新华府小区住宅,此购买有购买合同、贷款合同、购房收据为证,购房时销售经理告知的是市政供暖、学位房,开发商在网站、备案公告上说明的是市政供暖,销售经理告知学校会在合同中体现(短信为证),但对以上两项在未告知本人的情况下,私自修改:
1、更改市政供暖为小区集中供暖,且违反《环境测评报告》;
说明:前期的宣传中为市政供暖,在合同中说是集中供暖,但未说明具体方式,看到合同后第一时间联系售楼部田经理,告知是市政供暖。但现改变供暖方式,属于欺骗行为; 
2、宣传“专属学位房”“一房一名额”等,现在合同里未体现,
说明:在售房时销售经理短信告知学校事宜会在合同中体现,但是合同中没有。现在又改变择优录取,属于销售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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