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小区绿化面积被缩水, 能否要求退款退房?

发表于2016-03-29

读者咨询:半年前,一家房地产公司通过媒体发出售房广告,并以绿化面积达到50%作为卖点大力宣传。虽然公司的销售单价比别处多出300元/㎡,但我考虑到绿化面积大、居住环境舒适,最终还是在该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可日前我去拿钥匙时,却发现绿化率不到16%。原来,公司未经任何部门批准便改变设计,将一些原来规划用于绿化的位置改建成停车位。当我以公司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公司表示拒绝,理由是虽然其广告中有着相关内容,但其与我的合同中并没有绿化率的具体规定,故其不构成违约。请问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专家答复:该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即其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尽管公司与你的房屋购销合同中没有规定具体的绿化率,但因公司的广告宣传中具有明确的说明和允诺,故相关内容可视为合同条款,公司必须无条件遵守。此后,公司将一些原来规划用于绿化的位置,改建成停车位销售牟利,不仅明显违反合同义务,也导致你无法实现当初的购房目的,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东岳)

  荣华·曼蒂时光位于大明宫万达旁,地铁4号线、8号线交汇处,是荣华控股联手全国商业20强协信集团,重金特邀欧美知名设计团队—加拿大EKISTICS领衔项目规划设计,共同为西安带来的首个纯正BLOCK街区。项目南接西安凤城二路,西临西安市南北黄金中轴线太华路,交通便捷,配套齐全。项目以纽约曼哈顿为原型,商业均为两层(局部三层)的情景式街区商业,5.9米奢阔层高,同时附送大量外摆空间,复刻美式街区风格,营建独有情调感的都市生活新领地。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