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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西安市政府取消和部分取消 5项行政审批项目

发表于2016-11-25

西安市政府取消和部分取消 5项行政审批项目

11月21日,记者从西安市政府获悉,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项目的决定》,全省取消和下放1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西安市需相应取消和部分取消行政审批项目5项,需承接落实的行政审批项目3项。

西安市政府决定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共5项,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不含医疗机构和煤矿);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认定;种子质量检验员资质资格认定和林木种子检验员资格认定。西安市政府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共3项,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劳务派遣单位设立许可;肉制品、食用品、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除外)、固体饮料、酒类、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

根据《决定》要求,对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西安市一律从省政府公布之日起予以取消,相关部门不再实施申报和初审环节。对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承接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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