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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极重污染日西安市拟实行单双号限行你赞同吗?

发表于2013-10-18


空气质量的好坏关系着每一个西安市民的身体健康。如何应对持续的污染天气,昨天西安市环保局网站发布《西安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希望社会各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于10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市环保局。传真86787884,邮箱mine88ss@163 .com。

空气重污染日分三级预警

当日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时为重污染日(由沙尘暴造成的污染应急措施也适用于本办法)。空气重污染日分为三级,重度污染日: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在 201-300范围内;严重污染日: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在 301-499范围内;极重污染日:全市24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AQI)达到或超过500。根据空气重污染日分级,分为重度污染日预警、严重污染日预警和极重污染日预警,预警颜色分别对应为橙色、红色和褐红色。针对不同级别的预警,采取相应的预警措施。

重度污染日预警措施: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和微博客、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全市公众发布消息,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特别是提醒易感人群做好防护。

严重污染日和极重污染日预警措施:在采取重度污染日预警措施的基础上,要求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保持通讯畅通,加强监控,对大气重污染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及时做出预测预报,增加向社会公众发布通告的频次,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重污染日企事业单位弹性工作

《应急方案》提出,当重污染日发生时,政府将发布预警信息,并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建议中小学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同时,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提示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停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烧纸等行为;停止开放景观灯光,缩短商场、超市等公众聚集的大型服务设施营业时间;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

重度污染日机关部分车辆停止外出

当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两天达到重度污染日标准,且气象条件持续恶化时启动。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包括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混凝土、砂浆搅拌站停止施工或生产;加强所有大气类重点污染源企业现场检查;增加主要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和冲洗次数;加强公交运力保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部分车辆停止外出公务;具备人工降(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及时实施人工降(增)雨(雪)作业。

严重污染日大型热电厂轮流限制发电

当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两天达到严重污染日级别,且气象条件持续恶化(保持霾橙色预警以上等级)时启动。强制性措施包括: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方石作业停止施工,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停止施工、生产;除担负军品生产任务的企业外,国控重点大气类污染源工业企业,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主要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和冲洗次数,适时开展全市大冲洗活动;西安市牌照的载客汽车按照黄标车限行区域每日限行两个尾号(最后一位数字);加强公交运力保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车辆停止外出公务;大型热电厂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具备人工降(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立即实施人工降(增)雨(雪)作业。

极重污染日全市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当环境空气质量出现1天达到极重污染日级别,即 AQI>500时,且气象条件持续恶化(保持霾橙色预警以上等级)时启动。除实施全部严重污染日强制性措施外还增加了下列强制性措施:除向应急抢险工程供货的企业外,全市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和预制砂浆企业全面停止生产;每日开展全市大冲洗活动;主要热电厂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全市机动车(除公交车、出租车及其它特殊车辆外)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数日允许最后一位数字为奇数的车辆上路行驶,双数日允许最后一位数字为偶数的车辆上路行驶)。

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种现象决不能视而不见

不打招呼,不预设路线、看点,17日上午,西安市市长董军轻车简从来到建筑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检查治污减霾措施落实情况。董军说,要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督查落实,集中时间下硬茬治理扬尘污染,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有较大改善。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种现象决不能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管而不实。要摸清建筑、拆迁工地及易产生扬尘场所的底数,一处一处逐个普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停工整改,直到达标为止。要严格责任追究,将考核评比落到实处。要加强督查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改善西安空气质量。


发表于2013-10-21

我还希望能制止放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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