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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宗谈城中村项目:主体职能定位,正规程序,现状与未来

发表于2008-03-14
1、城中村《 主体一》 政府定位:
城中村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现实问题,妥善解决该问题应该是政府本身的职责范围,除能彻底解决城市建设及城内农民工作的“欠账”,完善一个城市的结构机理和风貌外,也能城市房地产发展的新亮点和增加政府税收与声誉。等如,低洼改造、城市绿化共建等工程。
待续:2、3、4
发表于2008-03-14
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城中村项目有个明确交待,不要树立“黑、乱、差”的形象
这样对各个方面不好交待,尤其是项目涉及的村民、购房者等弱势群体
和谐社会,应方方面面都高兴、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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